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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陕西有色集团2017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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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技部|2017/10/20 0:00:00|作者:管理员|人气:11377

各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陕西有色集团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根据《集团公司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现将本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基础理论和工艺技术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做出重要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已通过专家鉴定的科技项目。

(二)在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传统工艺改造提高等方面虽未通过鉴定,但已在实践中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科技项目。

二、申报材料

申报集团公司科学技术奖励应提供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

(一)书面申报材料包括:

1.陕西有色集团科学技术奖申报书;

2.省级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和登记证书(无则提供第3项);

3.技术评审证书或技术验收评价报告等(第2项和第3项必须提供一项);

4.专利证书及其它荣誉证书(有则提供);

5.经济效益和应用证明材料;

6.项目申报公示情况及结果;

7.其它有关附件材料;

8.陕西有色集团科技奖励推荐项目汇总表。

书面材料除第8项汇总表外,其它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二)电子材料包括: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文档,以及证书证明类材料扫描件。电子材料按项目打包按单位封装刻录光盘(1份)。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为近三年的项目,项目完成日期在2015年1月1日之后。

2.上一年度通过专业评审的缓评项目,本年度可继续申报;上一年度通过专业评审的撤奖项目,本年度不予受理;前两个年度连续申报未授奖的项目,本年度不予受理。

3.附件中各项证明应支持申报书相关栏目填写的数据,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有经济效益的“应用证明”应经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4.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确保材料(数据)的真实性,不得将有成果争议的或历年已经获得陕西有色科技成果奖的项目包装后重复申报。一经查出,集团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追回奖金和获奖证书,该企业所有科技项目三年内不予受理。

5.评审费用:500元/项目。

6.材料报送时间:请各单位于2017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集团公司科技部,逾期不再受理。相关附件可在陕西有色集团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何  瑜:02988336935 / 18729273288 / [email protected]

廖美权:02988345613 / 18009222072 / [email protected]

 

附件:报送材料(点击可下载) 

 

 

 

陕西有色集团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