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2年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切实重视环境统计年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环境统计年报表的填报工作,加强对环境统计工作的现场核查和数据审核。
二、2012年的环境统计年报执行“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批准文号:国统制〔2011〕134号)。请各有关单位结合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结果,确保环境统计数据与污染减排核算数据的衔接。
三、请各单位于2012年12月16日前,将环境统计年报“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基101表)”及“工业企业污染物防治投资情况(基106表)”的预报值(表样见附件),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集团公司经济运行部。
四、各单位在向所在地环保主管部门报送2012年环境统计年报时,请将年报纸质(加章)及电子版抄送集团公司经济运行部。
五、环境统计年报“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基101表)”及“工业企业污染物防治投资情况(基106表)”电子版请在陕西有色集团网站内“新闻中心”栏目下的“通知公告”项目中下载。
联系人:关凯
联系电话、传真:029-8833692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陕西有色集团
2012年11月15日
附件:
1.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及工业企业污染物防治投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