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陕西有色金属集团被省纪委监委确定为省属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改革试点单位以来,驻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研究,不断探索建立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规范运行机制,与陕西有色金属集团党委共同围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同题共答,从“三个维度”双向奔赴,逐步打开企业派驻新格局。
“有形覆盖”+“有效覆盖”,监督有广度
高站位谋篇布局。派驻试点改革以来,集团公司党委深刻把握派驻监督本质,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委会,组织领导班子认真学习《派驻纪检监察组试点工作方案》,并从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运行机制及经费预算等方面有力支持试点改革。驻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准确把握角色定位,依据职责范畴,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试点工作任务分工清单》,明确目标方向,细化监督措施,实现派驻监督“有形覆盖”。出实招落地见效。集团公司党委自觉接受监督,明确驻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及各级权属企业纪检机构负责人常态化参加公司党委会、列席董事会及总办会,副组长及内设室主任常态化参加相关专题会议,对政治纪律执行和决策程序等严格把关,从决策层面盯紧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和权力运行关键环节。驻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聚焦“八项政治监督重点”,制定《2024年深化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工作安排》,统筹推动政治监督见实效;聚焦国有企业招投标领域精准监督,制定《2024年招投标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将招投标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聚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工作,从八方面推进“查、改、管、治”,不断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派驻监督“有效覆盖”。
“派”的权威 +“驻”的优势,监督有力度
紧盯关键明规矩。为督促“一把手”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协助党委制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细则》《党组织和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促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同时,不断探索做实对“关键环节”和“关键少数”的有效监督途径,协助党委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内容、议事范围、决策程序及负面清单》《党员领导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违纪违法行为负面清单》等,摆规矩,明底线,悬红线,发挥“派”的权威。贯通协同树导向。为更好推动纪检、巡察、审计、财务协同监督,协助党委制定《推进四类监督力量贯通协同工作办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有效梳理信息沟通、问题移交、协作配合等事项,推动职能部门有效发挥监督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主导作用,对党委内部巡察报告、整改方案审核把关,对审计报告结果研判分析运用,对相关移交问题线索从严查处,对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追责问责,构建了内部贯通、左右衔接、上下联动的从严监督工作格局,体现“驻”的优势。
机制保障 + 规范运行,监督有深度
沟通协调同发力。建立定期研究机制,驻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会同集团公司党委每半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召开专题党委会通报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建立问题反馈机制,及时就日常监督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向党委提出监督建议,并对企业政治生态、信访举报形势分析研判,形成报告反馈党委。建立交换意见机制,定期或不定期与党委书记就作风建设、廉洁风险、问题线索处置及重要情况等交换意见,听取党委对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明确监督方向,始终与党委同频共振、协作互动。自我建设重规范。统筹人员力量,协助党委选配6家权属企业纪委书记,交流与选优相结合,监督力量得到加强。制定《驻陕西有色金属集团纪检监察组会议制度》《执纪审查工作指引》《执纪审查和审理模拟卷》《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暂行办法》等一批制度规范,建立“月通报、季点评”工作机制,每月通报权属企业纪检监察信息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情况,每季度面对面点评,不断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确保各项工作重点突出,规范有序。
下一步,驻陕西有色金属集团纪检监察组将在省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集团公司党委的有力支持下,准确把握形势任务,强化跟踪问效,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聚焦企业项目建设和招投标、选人用人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在推动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上持续用力,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助推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