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党委统一部署,2021年5月7日至7月7日,集团公司党委第三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榆林新材料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7月28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为全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榆林新材料集团党委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历史性决定作用,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切实把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全面有序落实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
一是提高站位抓整改。巡察意见反馈后,榆林新材料集团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在听取第三轮巡察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逐句逐条研读巡察反馈意见,一致认为,巡察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司党委全面认领反馈问题,强化责任担当,做到政治上认真对标,行动上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压实责任抓整改。榆林新材料集团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党委书记、董事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整改落实工作组和督办组,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部署整改任务,统筹推进整改落实。班子其他成员一手抓自身整改,一手抓分管领域整改。各牵头落实单位逐项推进、逐条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及时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形成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是细化措施抓整改。2021年7月30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整改动员部署会,认真剖析问题原因、细化分解整改任务,研究讨论巡察整改措施,最终形成《整改方案》及“三个清单”。《整改方案》分三个阶段实施整改,列出了时间表,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落实部门(单位),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整改措施落地落实。
四是完善机制抓整改。公司党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及时分析研判存在问题,梳理总结整改经验。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两周一督办”,组织召开5次巡察整改推进会,建立定期督办、定期梳理、实时对接,跟踪问效的工作机制。落实问题销号申请及审批机制,按照一个问题、一个申请表、一类支撑材料的销号模式和领导逐级审批的工作流程,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巡察反馈的14项6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63个,销号63个,占比98.4%,累计修订完善制度、工作手册23项。剩余1个问题未完成整改,列为长期整改任务。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不深不细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1)狠抓学习管理。建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台账,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及学习效果,将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全年召开党委“第一议题”专题学习5次、中心组学习13次、读书班9期,领导班子撰写心得体会22篇、主题发言26次。
(2)突出发言主题。建立中心组发言材料报备制度,确保每期发言内容主题鲜明突出,与实际工作结合紧密。
(3)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对各单位党委学习监督管理,各单位每月以书面形式总结汇报当月理论学习开展情况。
(4)增强指导成效。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全年调研指导11次,整理学习总结18份,旁听督导覆盖面达到100%。
(5)创新学习模式。充分利用多媒体网络资源,通过观看视频、学习问答、专题讲座等学习方式,增加理论学习的多样性和灵活性。
2.关于“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1)制定并落实《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权责清单》,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会议召开程序、决策事项和议事规则。
(2)严格按照《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做好股东会与董事会会议组织工作,规范会议通知、议程、记录等工作,完善签字手续。
(3)落实“两项”改革任务,完成榆林新材料集团、铁路运销公司外部董事占多数董事会建设,以及4户法人单位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落实3户企业党委(支部)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与总经理分设,党员总经理同时兼任党委(支部)副书记。
3.关于“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1)认真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印发《党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党委研究决定事项清单》和《不需要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党委会研究事项,突出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全年召开党委会37次。
(2)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丰富学习教育方式,发放学习教材4383本,分层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抓好学思悟结合。落实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解决54件职工“急难愁盼”问题。同时,举一反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单位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宣传到位,有力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3)完善公司宣传平台管理办法,建立管理台账,定期更新党建活动室等场所内容。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工作实地检查2次,充分发挥宣传平台教育引导作用。
(4)制定健全《公司异地交流领导干部市区保障住房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住宿标准。
(5)严控项目投资报批程序,严格履行集团公司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办法和相关审批程序,从严控制计划外投资项目。修订印发《项目管理制度》,区分固定资产投资和费用类项目,规范企业年度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工作,确保无新增投资和超投资现象发生。
(6)强化招标管理。补充完善《招标管理制度(试行)》,严格申报审批流程管理,加强招标现场管控,严肃招标纪律,坚持做到流程透明,程序规范。强化考核监督,不定期对招标工作监督检查,及时总结整改招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严肃处理不规范行为,确保招标工作规范运行。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1)严格执行《公司筹融资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融资租赁业务支付租金程序,定期对账,规范资金活动、规避资金风险。
(2)强化金融机构借款管理,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归还借款和利息,杜绝逾期、提前归还借款和利息的现象。
(3)严控银行账户总数,避免资金“多头存放”,对于长期闲置账户,销户6个,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5%账户压降率。
(4)积极与各大银行沟通,加强资金管理,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资金归集率目标任务,有效防范化解资金管理风险。
(5)加强税企交流,聘请税务事务所对公司进行税务“体检”,有效降低公司运营财税风险。同时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专题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税务风险防控能力。
(6)严格执行公司《资金月度计划管理实施办法》,2021年以来所有资金支出各环节均通过OA系统线上批签,资金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5.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1)严格执行《公司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办法》,召开2次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组织开展1次综合研判,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及品牌提升工作,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2)加大扭亏治亏力度。通过提高铁路煤炭运量、适当浮动站台服务费、加强成本费用管控等措施,提升铁路运销公司经营灵活性,有效降低可控成本,2021年铁路运销公司实现扭亏。
(3)加强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管理。工会经费采取“足额计提,按需拨付”的原则,满足工会日常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已按规定足额计提。
(4)制定印发《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固定资产核算流程,规范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完成财务核算信息化升级工作,优化提升固定资产基础管理。
(5)修订完善煤业公司《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具体内容和入账操作流程。对照标准重新梳理划分安全生产费用,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规范归类和专款专用。
(6)按照“四不放过”处理原则,依据《设备事故管理办法》规定,对发电分公司相关事故责任人进行追责并扣减绩效,达到警示教育作用和提高安全意识的目的。同时,制定保障措施和完善应急预案,强化设备安全风险管控,保障设备稳定运行。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深入不扎实方面
1.关于“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学习宣贯《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法规,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一岗双责”的责任内容、履职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入。
(2)制定《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方案》,以廉政文化落地、警示教育等具体工作为抓手,凝练形成了《榆林新材料集团廉政文化手册》,巩固廉政文化建设成果。
(3)全面自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归档资料,加强业务人员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规范签订程序和资料归档工作。
(4)深化纪检机构改革,纪委内设综合室、纪检室,明确岗位职数。遴选2名工作人员,分别调入纪委综合室和纪委纪检室。同时以借调和交叉办案的方式加强纪检干部培养锻炼,形成双向学习实践、上下交流锻炼的机制。
(5)组织开展一次普法专题宣讲活动,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各项严打和专项整治,切实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大网络技术整改,升级互联网技术设备,强化访问控制策略,从管理与技术上构建纵深的网络访问控制体系。
2.关于“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1)严格执行《政治监督工作办法》,以列席党委会(支委会)、组织生活会、监督检查等方式开展政治监督,督促各单位党组织更好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向各级党员干部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
(2)制定出台《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具体工作措施》,严格执行《纪检机构重要情况报告实施办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
(3)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大提升”活动,以调研交流、交叉办案、以干代训等方式,促进纪检干部熟悉掌握专业知识,有效提升基层纪检人员业务能力和发现问题的能力。
(4)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调研,列席基层班组班会、专题党课活动、与各单位纪检干部组织召开座谈5次、发放调研问卷160余份,广泛征求职工群众意见和建议,针对职工群众反映的绩效分配、工作作风、职工福利3方面问题,提醒教育3人,着力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防范和化解相关风险。
(5)围绕近年来开展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开展了一次“回头看”工作,对检查出的执纪偏软、问题泛化、监督失焦等问题,督促整改,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6)开展监督执纪文书自检自查工作,梳理了近年来相关案卷资料,对谈话函询处置的问题线索进行一次梳理总结,查找程序方面的薄弱环节和工作中的疏漏,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7)印发《党风廉政信息员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再监督实施办法(试行)》,构建自下而上的监督体系。建立信息共享、问题反馈、结果督导工作机制。修订印制《监督执纪工作操作手册(试行)》,规范了工作流程,确保监督执纪工作规范高效发展。
3.关于“‘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1)修订印发《公文管理办法》,明确各种材料起草、审核职责权限,强化文稿审核和规范各类材料审批程序,防止出现错误,有力提升公文管理水平。
(2)责令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退赔及整改,全额收回发放的稳岗补贴,长期挂账人员主动还清备用金。变更车辆购置合同,取消相关配置。对于违反规定的,谈话提醒7人、诫勉谈话1人、行政警告1人,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责令相关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完善制度1项,专题学习教育2次,督促整改问题7项。
(3)完善公司《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具体办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4)严格落实工会各项规章制度,收回违规使用工会会费报销退款和超标发放慰问金。严格把控财务核销环节,进一步规范工会财务报销流程和标准。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不严不实方面
1.关于“干部选任工作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1)建立干部空缺岗位汇总表,实时动态掌握干部配备信息。制定年度干部选拔计划,提升干部选拔的集中度、整体性,有效降低调整频次。
(2)提升《干部管理办法》执行力,制定了干部选拔工作流程图,明确各环节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专题培训会,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整体水平。
(3)开展干部选拔资料检查,补充缺失相关方案和报告,举一反三,做到干部选拔资料“一人一袋、专人专袋”保管,确保资料完整齐全。
2.关于“落实党建责任制差距较大”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1)制定出台《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为开展“强基础、树标杆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党支部标准化达标率为97%以上。
(2)针对党员人数较多或党员工作地、居住地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划分党小组,不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加强督导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开展问题自查,规范资料管理,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3)制定出台《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规范考核项目、内容和细则,进一步健全了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完成2021年度基层单位年度党建检查。
(4)按照公司《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修订)》,完成2022年党费收缴基准测算并开始执行。建立“党费通”系统,实现网上缴费功能。补收领导班子成员2016年度年薪党费。
(5)制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建立党员档案资料清单,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和标准。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大检查,核查转正党员的档案,查漏补缺。建立离职党员台账,做好离职、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6)调整和完善工会基层组织机构,增加专职党务干部编制,配齐专职党务干部,为基层党建工作提供了人才保障。
(7)开展工会职工慰问制度、财务核销制度、流程等内容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会干事的业务能力。
3.关于“‘三项制度’改革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1)制定《公司高校毕业招聘管理制度》,健全市场化人才选用机制,启动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
(2)加大人才培养开发力度。组织各层级管理人员培训88次,内部培训授课50余次。开展初级职称评审认定及中、高级职称申报工作,评审申报初级28人,中级114人,高级12人,进一步增加公司中高级技术人才数量。
(3)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加大核心骨干人才薪酬倾斜力度。
(4)严格落实《关于印发机关、相关二级单位管理(生产)机构和岗位设置以及非领导职务岗位和职数设置的通知》和《优秀年轻人才挂职锻炼管理办法(试行)》,选派2名优秀年轻人才到基层挂职锻炼。
(5)梳理转岗干部岗位职责,有效促进转岗干部发挥作用。加强分流员工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帮助其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尽早适应相应岗位要求。
(四)落实省委巡视、审计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仍需持续用力方面
1.关于“省委巡视、审计整改任务27项,实际完成19项,8项整改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1)增加氧化铝供应合作伙伴,完成入股氧化铝企业,签订氧化铝战略合作协议,保证氧化铝货源稳定和供应品质。
(2)完成煤业公司2宗土地证办理,剩余5宗土地证正在办理中。
(3)对主题教育行政类问题再梳理、再检查,涉及项目管理、薪酬管理和人才储备等问题已完成整改。
(4)加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结合生产经营实际,精选学习主题,精心组织研讨,全年交流研讨26次,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规范学习记录,每半年对学习成果总结1次,进一步加深理论学习效果,促进理论与实践紧密联系。
(5)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扎实开好党风廉政学习会,督促各相关单位及党员领导干部切实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6)结合改革改制工作进展,及时优化了部分单位基层党支部设置,选优配强党务干部,按照1%的比例保障党建工作经费。
(7)制定《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实施“强基础、树标杆 全面提升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专项活动,党支部标准化达标率为97%以上,选树了3个标杆党支部。
(8)严格落实上级和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及《接招待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开展督导和检查,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公司规范落实。
(9)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铝下游加工企业建设,并根据实际需求,重新签订铝液销售合同,助力公司尽早实现铝液供应条件。
2.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检视问题60项,实际完成54项,6项整改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1)修订《公文管理办法》,加强发文管理,做到规范发文,确保发文数量逐年下降。2021年公司发文数量较前一年度相比,数量呈下降趋势。
(2)根据《公司高校毕业招聘管理制度》,开展2021高校毕业生招聘,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招聘录用高校毕业生7人。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力度,选派2名优秀年轻人才赴基层一线挂职锻炼,逐步形成老中青合理干部梯次结构。
(3)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调整优化薪酬结构框架,新增设部分岗位薪酬标准,并对部分岗位的绩效、津贴及工资结构进行调整,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约束作用,进一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4)修订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从严控制立项审批程序,规范项目管理流程,聘请造价业务中介机构,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效率,缩短造价周期。
(5)与上游氧化铝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同时入股氧化铝企业,拓宽供应渠道,实现供应多元化,确保了氧化铝稳定供应。
3.关于“领导班子综合研判反馈意见整改任务21项,实际完成或基本完成14项,7项未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1)对照《干部管理办法》,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明确干部选拔任用职责权限、职位职数审批、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选拔方式等内容,组织开展干部选拔工作专题培训,有力提升了二级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整体水平。
(2)加强纪检队伍建设。为纪委综合室、纪检室增加纪检干事各1名。为设立纪委的单位配备专职纪委书记、纪检干事(华工兼职)各1名,直属党支部配备兼职纪检干事各1名。
(3)印发并严格贯彻落实《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措施》《职工违规违纪处分规定》和《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薪酬扣减办法(试行)》等制度,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政治监督。
(4)调整和完善工会基层组织机构,增加岗位编制,按要求配齐工作人员,符合配备比例要求,为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提供人才保障。
(5)通过增加铁路发运量、适当浮动站台服务费、加强成本费用管控、持续提升现场管理等措施,进一步提升企业经营灵活性,创造扭亏新路径,2021年,铁路运销公司实现扭亏。
(6)充分发挥华工公司机械维修等业务特长,大力支持其承揽公司相关设备维修等工作,合理调整合同付款方式,确保华工公司现金流稳定。择机启动华工公司改革改制工作,通过改革实现华工公司扭亏为盈。
(7)完成铝下游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开始实施高强度耐热含钪铝合金棒材(中试)生产线项目,目前正在办理项目报建手续,计划2022-2024年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开展《40万吨/年合金化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8)编制《公司2021-2025年人才培养规划》,加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人才发展与企业发展同步谋划、同步推进,持续提升人才核心竞争力,满足公司选才用才的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榆林新材料集团党委承担14项6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销号63项,巡察整改阶段性成效明显。但类似理论学习不扎实、“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等需要长期坚持整改,以及土地产权办理需要列入后续整改的,公司党委将按照“销号不销责”的原则,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建章立制成果转化到位。
(一)加强理论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捍卫“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强化抓好整改落实的政治担当和政治自觉,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二)强化监督跟踪,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继续紧盯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任务不减,动态更新台账,坚决做到整改到位,整改彻底。对已经完成的,进行再巩固再提升,防止问题反复出现。对仍需进一步整改和列为长期整改项的,锲而不舍,持续推进,落实到期督办、考核问责,保障整改措施全面落地。
(三)注重成果转化,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及时总结巡察整改工作中好的做法、成功经验,固化标准,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做到标本兼治,努力做到“整改一项任务,规范一域管理”。
(四)巩固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努力把巡察整改的新成效转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动力,奋力谱写榆林新材料集团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榆林新材料集团党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12-7185716;邮政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组织部;邮政编码:71909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